(含目录)1月4日 四部门联手发布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
| 发布日期:2026/1/5 10: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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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附件: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docx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药监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有关制定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及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制定了《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临床试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优先审评审批、生产供应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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