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政策法规 > 天津市启动无证行医伤害事件报告制度

天津市启动无证行医伤害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2/4/12 10:04:00

从4月起,天津市卫生局在全市启动无证行医伤害事件报告制度,各医院接诊人员在问诊中发现患者曾经在“黑诊所”就诊并造成伤害的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天津各正规医院医务人员一旦发现患者在无证行医点就诊后造成健康损害的,要向医院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报告,医院接报后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对于无证行医行为发生地属地明确的线索将通报相关区县卫生监督所,由相关区县卫生监督所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无证行医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芩翘口服... 合剂(... 黑龙江 2022-02-22
枯草杆菌... 颗粒剂 广东 非... 2015-06-03
复方木尼... 颗粒剂 河南 2017-12-05
更年乐胶... 胶囊剂 上海 自... 2017-07-28
四君子合... 合剂(... 山东 2017-02-17
治伤胶囊 胶囊剂 广西 2016-11-10
安神养血... 合剂(... 广西 2016-11-1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