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子龙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
作为药品零售行业屈指可数的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的一举一动可谓格外引人注目。
据《21世纪药店》报记者了解,谢子龙今年给全国“两会”提的议案和建议共有23个,主要内容还是围绕着提升药品零售行业地位、规范连锁药店企业经营行为、继续发挥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专业优势等展开。
其中,对于当前药店圈最为关注最牵动人心的药店销售乳粉、执业药师问题及网上销售健康产品等三大热点,谢子龙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A“把乳粉当作药品一样监管销售”
2月19日,谢子龙走访了超市、母婴店,并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就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环节的现状进行调研。而当 天出席会议的湖南省药监部门领导也表示,长沙今年将力推药店设专柜销售乳粉,由该部门起草的全国首份乳粉监管行业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并将于今年实施。
“婴幼儿配方乳粉关系广大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如何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重塑消费者信心,成为摆在所有从业者和主 管部门面前重要的课题。”谢子龙说,“如果在药店设专柜销售奶粉,把奶粉当作药品一样监管,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批发企业的要求,制定婴幼儿 配方乳粉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对婴幼儿批发企业的人员资质、资质审核、仓储面积、储存条件、运输要求、购销存管理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我相信,通过对批发环 节的规范监管,能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全过程的可控和可追溯。”
座谈会后,谢子龙表示,将把在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形成建议,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的建议》,提出“参照药品管理法 严格管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建议如下:一、国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零售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网络建设。二、药监部门对于零售药 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专项宣传。三、取消对零售药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范围的限制。四、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纳入药品监管范围。五、参照药品管理方 式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环节进行管理。六、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七、暂停网上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B“尽快出台我国的执业药师法”
2012年国家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推动执业药师立法提出要求。而于2013年6月1日正式 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与医改“十二五”规划及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新政策紧密衔接,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而我国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现状却普遍让人难以满意,现有的执业药师数量也无法满足连锁药店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全国累计有277,929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累计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只有107905人,注册率仅38.82%。而截至2012年底,全国 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有443,125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13,721家、非法人批发企业2,574家;零售连锁企业3,107家,零售连锁 企业门店152,580家;零售单体药店271,143家。
要解决执业药师人数短缺,需要借鉴国外执业药师制度的做法,加快执业药师立法进程,从法律的层面确定执业药师执业的排他性,充分调动和发挥这支队伍的专业性、积极性和创造力。
因此谢子龙在《关于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的议案》中建议: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按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建立中国唯一的药 师执业资格管理体系,从法律层面上对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定位,并将“执业药师”这一职业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建议理顺执业药师管理体制, 形成有利于扩大执业药师队伍规模,进一步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的科学管理体系;建议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提高执业药师报考要求、严格 注册标准,将执业药师配备要求作为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的必要条件。此外,建议强化并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其执业能力。
C:“加强对网上销售健康类产品监管”
2014年,医药电商继续冲击着实体的连锁药店传统销售模式,越来越多的连锁药店进军电商蓝海。一方面,网购已逐渐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习惯,医药类产品 销售也逐渐在网络上流行起来。另一方面,不合法的网上药店影响了消费者对网购药品的信心,为此,谢子龙建议,要加强网上售药的经营资质要求,提高准入门 槛。对于网上售药较为混乱的现象,谢子龙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加强经营资质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只能在具有网上售药(B2C)许可证的药店销售健康类产 品。第二,经营健康类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资质,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不能在母婴店销售,应在专业店销售。第三,在国家层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互联网交易管理 方面的法律及配套措施。
此外,谢子龙还提议药监部门加强与大型网络购物平台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便日常监管。由于互联网健康类产品销售依赖于邮寄、快递或物流等行业,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加强监管,封死互联网购销假劣健康类产品的渠道。
谢子龙认为,加强网上销售健康类产品的监管,有利于整肃网上医药市场,建立良好有序的医药网购环境,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国内强大的健康类产品需求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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