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质量分组存在争议,安徽省卫生厅3月5日未能顺利通过《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 施方案》(草案)(下称“实施草案”)的审议。
3月6日,安徽一家药企的知情人士称,安徽省卫生厅定于3月7日再次组织专家对实施草案进行审议,主要焦点集中在质量分组。
安徽新一轮基本用药招标将不再以“最低价”作为中标的主要因素,质量因素显著增大,但这并不意味着药品招标降价风险降低。相反,此轮招标中新的分组办法,使得原研药、单独定价药品等以往价格较高的品种面临较大的降价风险。
按照实施草案规定,除普通GMP药品之外,其他质量类型的药品被归为第一质量类型,该类型药品在技术标评分后将被分为两组进入商务标审评。而技术标评分方 法又规定,仅有工艺生产专利或者化学药前50强、中药前30强企业的品种可以与原研药及单独定价药品等同台竞技,后者仅在质量类型上享有约10分左右的优 势,但在价格评分上显然具有劣势。
“把化药50强生产企业和中药30强生产企业品种等放在一起去竞争,就是以此逼原研药、单独定价药品价格跳水。”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轮安徽省招标思路重点就是要降低原研和单独定价的价格。
不过,在3月5日的会议上,原研药企业与单独定价药品企业抗议较为强烈,因此未达成最终共识。按照时间表,安徽省将在下月正式开始基本用药招标,上述人士认为,质量分组的评审方法再做大幅修改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