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合消费者购物讲求“划算”的心理,一些药店在售药时也像商场一样,对部分药品打起了“买X送X”的广告用语。
药品也能促销?新兴县工商局近日依法查处了药店违法发布含有药品买赠内容的促销广告案件。
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县城部分药店的药品货架上方赫然摆放着“妇科止痒胶囊(广西神通)买三送复方石韦胶囊”、“5件减1件钱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促销价”、“6件减1件钱 银杏叶片(浙江康恩贝)”等广告宣传卡片。
在医疗器械的货架上同样摆放有“舜师热疗贴买二送一”、“可可康远外磁疗贴买2得3”等广告宣传卡片,且在价格标签旁还标有“热卖”、“热卖中”的字条。
药店利用广告宣传促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二)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
以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一条:“(四)含有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的内容”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该局依法对上述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新广告法实施后,药店在日常经营中必须更加谨慎,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雷区。
违法广告,指的是广告行为人由于实施了违反我国广告法律,行政法规的广告违法活动,会使看广告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依照我国民法规范而承担法律后果。违法广告大多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存在不科学的表述,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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