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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医保局和招采司与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省市联采办代表在南京组织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探究开展专项药品采购,研究国家带量采购品种到期后的续约工作,完善国家药品集采方案的中选规则。
前有500个品种的上限封顶,下有50个品种的底线要求。2021,各省的基本态度就是牢固树立低线思维,在此基础上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但一定会量力而行。目前来看,各省基本的标配动作是,先动态调整降价一轮,把入围价、参考价、挂网价、采购价调低。随后,量大,竞争充分及不充分,带量采购。量小,限价挂网。
关键的是,这2020年流传的500个品种,相信只是统计到相应时间段的一个相对固态的范围。而到了2021、2022年,随着国家带量采购、过评进度等因素导致临床用药发生的相关变化,500个品种预计会有进有出。而2021年年初关于50个品种的年度任务,笔者理解基本上可划分为三个等级完成,一是省级自行开展带量采购,二是省际区域性或跨区域联盟联合开展带量采购,比如京津冀及六省二区、重庆联盟、陕西联盟等,三是省级指导由三家以上地级市联合开展带量采购,例如山东的鲁南经济圈,只要三者累积相加等于50个即可完成任务。如果有的省份已经于前两年依次开展了一到两批的带量采购,今年的省级采购压力会相对小一些,毕竟三年或两年累积采购清单也基本上能够完成50个的采购目标。按目前这个节奏,各省抱团带量采购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明显的态势,尤其是一些经济相对不富裕的地方会紧紧捆绑在一些核心省级联采的周围,实现目录基本统一、价格统一,从而达成借船出海完成年度带量采购的任务。
2号文出台后,今年国家层面重点优化带量采购规则,并尝试打造样板试点,而地方层面全力铺开做好带量采购工作,2021年,药品带量采购的轮廓,已经逐渐清晰、明朗!对医药企业来说,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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