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国家集采范围内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采购功能的通知(20210428附件更新)》指出,经梳理核对,决定自本市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之日起,暂停部分第四批国家集采范围内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在阳光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功能,现将拟停采产品进行公示。


经医药资讯地方台对附件的梳理,此次拟被暂停采购的药品达583个,主要涉及——诺氟沙星胶囊、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诺氟沙星胶囊、布洛芬片、注射用帕瑞昔布钠、替米沙坦片、多索茶碱注射液、枸橼酸莫沙必利胶囊等批文众多的常见药品。而在这些拟被暂停的药品中,涉及到的企业到315家药企,其中不乏有北京四环制药、先声药业、石药集团欧意、哈药集团、四川科伦等知名药企。
通知明确,为确保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醒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各医疗机构应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替换被暂停采购功能的产品,确保平稳替换。
二、配送企业应及时响应政策,做好替换药品备货工作,配合各医疗机构清退药品,确保替换供应到位。
三、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或企业数量发生变化的,企业可申请暂停或恢复采购资格。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不同品种的临床使用情况,逐一制定替换方案和应急预案,平稳做好产品替换工作。
不难看出,随着第四批国采中选结果的落地,未过一致性评价厂家的药品被暂停采购的步骤将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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