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通知,拟对部分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国家集采未中选品种进行撤网,涉及65个品种。
通知显示,按照海南省医保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要求,“在我省挂网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超过三家的(不含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对其他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撤网”,经我中心核查,现将拟撤网药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至2021年5月25日下午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