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一致性评价!690个药被暂停采购(含目录) |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7/12 10:30:58 |
近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公示暂停挂网部分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和安徽省医保局等9部门《安徽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与中选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现对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暂停挂网采购。
相关企业药品如通过一致性评价,可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有关要求申请联动降价,价格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挂网采购。
通过对通知附件的梳理,共有690个为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企被暂停采购,主要有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盐酸氨溴索、吡嗪酰胺片、布洛芬片、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多索茶碱注射液、格列齐特缓释片、洛索洛芬钠片等众多常见药品。其中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多索茶碱、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更是在医疗机构销售市场上表现突出的大品种。
而对于这些被暂停采购的药品企业中,也不乏有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等。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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