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医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7号)》。
该通知明确,从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今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就已先行取消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但这次直接跨省全面打通,在全国尚属首次,甚至走在长三角地区前面。
此外,北京已有18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服务,面向全国医保参保人员,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也可直接持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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