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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药品网售迎来监管新规

来源:药云端  发布日期:2024/1/9 10:03:05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这份文件是继2022年12月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之后,国家药监局专门针对药品网售第三方平台发布的检查文件,意味着药品网售监管正式拉开序幕。

早在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公开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要求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

《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平台检查内容包括备案与资质审查、体系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平台内处方药销售四个方面,16个检查项目,涉及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方方面面,共40个检查要点。

而此次正式发布的《通知》,将原来四个方面的检查内容细化为六个方面,新增了平台内信息展示、平台风险管理,但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的数量未变,内容也未出现重大变化,只是在细化的要求上有所增减或修改。同时,在平台内处方药销售方面,特别注明仅开展B2B业务的平台除外,剑指如美团、京东、拼多多等B2C平台。

根据新政,将开展常规检查和有因检查,常规检查主要考量首次开展第三方平台业务的,开展第三方平台业务无药品流通专业背景的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规模大、覆盖范围广、业务量较大的平台;有因检查则主要考量存在风险、审核不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关键岗位发生重大调整、未及时整改和药品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开展检查等。

2023年12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第三批),包括美团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药满满商城入驻商家销售禁售药品案、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京东商城入驻商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四个案例,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在《通知》中有所体现。

国家药监局在发布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第三批)的同时,也对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发出合规提示,要求第三方平台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审核管理,加强检查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因此,尽管目前处罚的都是违法违规的商家,但未来第三方平台可能也会承担连带责任,甚至是处罚。

而随着《通知》的出台,可以看到国家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开始重拳出击,而第一拳就打在第三方平台身上,再逐步深入和全面覆盖。

目前新政的影响,主要是在第三方平台的规范性和责任落实上,给第三方平台加上“紧箍咒”,但对整个药品网络销售冲击并不明显,对入驻第三方平台的医药企业也难以造成大的影响。

对于第三方平台本身来说,行业法规逐步完善是必然的,合规经营是唯一的出路。

随着医药电商的野蛮生长过去和发展提速,尤其是处方药网络销售的政策陆续出台,以及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加严,可以预见,未来医药电商的门槛会加高,行业优胜劣汰逐步显现,而医药企业布局药品网络销售更应该加快速度,探索合作新的模式。

附件: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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