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这场覆盖全国超半数省份的药品集采正式进入河南落地倒计时。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必须在10月29日前完成信息维护、配送关系建立和合同签订等关键工作,确保10月31日集采结果全面执行。

附件1: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xlsx
附件2: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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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选企业需在29日前完成产品信息维护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集采覆盖的药品范围以《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为准(详见附件)。目前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已完成中选产品增补挂网工作,所有中选企业必须在10月29日前登录系统,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我的药品库"路径,选择对应国家医保代码并上传PDF格式证明材料,完成产品信息完善工作。这一环节直接关系到后续价格调整和采购执行,企业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10月15日至29日同步推进配送关系与合同签订
通知明确两项核心工作需在10月15日至10月29日期间完成。其中,中选企业需通过"药品交易管理—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而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三方则需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药品交易—合同管理"菜单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三项主体需同步推进两项工作,系统操作方法均需参照附件说明执行,业内人士提醒相关企业需提前熟悉流程,避免最后时限集中操作导致系统拥堵。
三、10月29日调价31日执行 集采红利即将释放
此次集采执行将分两阶段推进:10月29日系统将统一调整中选药品价格,10月31日正式启动采购。河南省医保局强调,各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中选药品按时供应。据此前新疆联盟集采结果显示,此次纳入的药品平均降幅达54%,最高降幅超90%,随着河南等省份的落地执行,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联动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患者有望在11月起享受到实实在在的降价红利。
此次二十六省联盟集采落地,是河南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跨区域联盟采购进一步放大规模效应,挤压药价虚高空间。行业分析指出,随着多省联盟集采常态化推进,医药企业的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成本结构,将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各相关单位需密切关注系统操作指引,确保此次集采在河南平稳落地。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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