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通知,启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应评价信息采集工作。这一举措直指当前带量采购执行中的痛点问题,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医疗机构与药企的线上沟通机制,将对药品供应保障形成硬约束。
一、四类药品纳入评价范围 覆盖国家与地方集采项目
本次信息采集范围明确包含四大类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第十批国家集采、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首批全国中成药联盟扩围接续采购,以及北京市2022年中成药带量采购谈判药品期满接续采购品种。这意味着几乎所有近期落地的国家和地方集采项目均被纳入监管视野,形成全品类覆盖的供应评价网络。
二、四步闭环管理 数字化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
北京市创新设计了"诉求-响应-评价-处置"的四步闭环管理机制。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管理"模块,在"带量采购--完成进度统计"项目下即可发起供应问题诉求,诉求范围包括临时断货、供应不足、配送覆盖不全等影响协议量完成的情况。
中选企业需在同一系统的"带量采购供应评价"项目下接收诉求,要求"及时响应反馈"并上传处理结果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根据处理情况进行"已解决"或"未解决"评价,对未解决案例需详细说明投诉理由。市药采中心将定期评估数据,对响应不及时、配送率偏低的企业启动预警通报机制。
三、10月21日前完成联系人报备 系统已开放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工作采用"即发即行"模式——招采子系统已于10月17日提前开放供应评价功能,各区医保部门需在10月21日前完成联系人信息报送。这意味着留给相关单位的准备时间仅有4天,企业和医疗机构需迅速完成人员配置和系统操作培训。
系统操作手册已同步发布,政策咨询可拨打010-55528868,技术支持热线为010-50891616。业内人士提醒,企业应立即检查供应链稳定性,医疗机构需梳理近期采购难点,确保在评价体系启动初期即占据主动。
四、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履约考核 弄虚作假面临严惩
通知特别强调,供应评价信息将作为"评价中选企业履约情况以及优化医疗机构考核机制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需对"未解决"投诉提供订单截屏、沟通记录、企业书面回复等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传,严禁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
中选企业则被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对解决结果的反馈效率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后续采购资格。这种双向约束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带量采购从"价格竞争"阶段迈向"质量履约"新阶段,北京模式或将成为全国集采执行的新范本。
随着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供应保障已成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此次北京构建的数字化评价体系,通过技术手段打通信息壁垒,既为医疗机构提供维权通道,也为企业履约设立明确标准。在"保供"与"降价"的平衡中,这套机制能否真正实现多方共赢,值得行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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