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正式发布实施。《规划》确定了我省“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即各县(市)均建立中医医院,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70%社区卫生服务站、6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疗资源和服务指标为,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比例力争达到4.78张;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比重力争达到18.5%,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力争达到15%;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50个,省级重点专科150个。
《规划》明确了我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西医并重,在学术发展和实践应用上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和主导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按《规划》要求,我省十二五期间,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要为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70%社区卫生服务站、65%村卫生室为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50个,省级重点专科150个。
《规划》提出了我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要任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保障中医药科学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行政管理体系、投入补偿机制、运行保障机制。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突出,服务水平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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