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以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将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合并实施,并且全面开展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这表示,在医保报下基础上,符合条件低收入群体少花钱就能看病。若患大病,也能获得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分几种形式
何为医疗救助?这是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2009年我国全面深化医改以来,逐步建立起了“四险+一助”的医疗保障体系。“四险”,是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保险。“一助”,就是医疗救助。
目前,医疗救助有几种形式,分别是“参保”“参合”资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大病关怀救助。
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我太原市明确,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和享受40%救济对象。
除了上述群体外,我市将逐步把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还有,尽管原本不属于低收入家庭,但因为一场大病,费用支出太大,超出了家庭的承受能力,给生活带来困难。这种“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也将纳入救助范围。
个人缴费可享补贴
以“参保”“参合”资助来说,每年9月份至12月份,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期间,我市将对重点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我市还将完善住院救助。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按个人负担住院费的100%给予救助。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住院后,在医保、商业保险报销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不低于15000元。
重点救助对象身患重特大疾病,病情处于晚期,可给予一次性大病关怀救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新增重特大病救助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我市将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作为医疗救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因为,现在的医疗保障体系虽然已经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但是水平还不高,在常见病中起的保障作用很明显,可罹患了重特大疾病,高额的医疗费用仍难以承受,所以往往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
目前,列入全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的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特困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各类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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