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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二区”带量采落地,纳入23个品规(含目录)

来源: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1/4/27 12:12:36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黑龙江省“八省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黑龙江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八省二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共有23个品规、20个品种正式纳入“八省二区”采购联盟。其中注射剂占90%。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公告原文:

黑龙江省“八省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和“八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计划,黑龙江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八省二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以保障需求为目的,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二、参加范围

    “八省二区”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其它医药机构按照各联盟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品种及数量

    此次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共计21种(详见附表),具体采购数量和规则以公布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四、采购机构及操作平台

    联合采购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代表10省(区)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日常工作和实施由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承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此次带量采购的相关采购文件、通知、公告及信息等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hljypcg.org.cn/)发布,联盟各地区集中采购平台同步转发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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