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公布了将对60个需要议价的自费药进行挂网采购。

通知显示: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63号)的要求,上海于2021年5月26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5月28日生效议价。
对于已公布的自费药品,其挂网采购价将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据了解,在2017年7月27日上海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就要求降低本市自费药品“虚高”价格,减少不必要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对自费药实行挂网议价采购。这也意味着本次议价的60个自费药品或将面临降价。
而涉及的60个自费药品中,不乏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泰它西普等多个大品种。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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