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续签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将于7月10日起执行第二批国采续签工作。

通知显示: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 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20) 2号)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品种采购协议期满后续签工作给予通知。
其中,根据续签规则,中选企业为2-3家、4家及以上的,采购期为2年、3年的31个中选品种,根据上一年中选药品使用量,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确定约定采购量继续续签协议,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对1家企业中选的头孢氨苄胶囊,按照40%的约定采购量由集采新中选的湖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以新的中选价格签订采购协议。
并且陕西医保局还要求,医疗机构要根据采购协议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在采购协议期内,医疗机构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的,对超出约定采购量的临床需求,中选企业原则上应继续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协议期满。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不得以开户为由拒绝配送。
本次续签共有32个品种,分别包括醋酸阿比特龙片、阿德福韦酯片、阿西莫林胶囊、阿奇霉素片、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安立生坦片、奥美沙坦酯片、氟康唑片、头孢氨苄胶囊等。





而随着第五批报量完成后,第二批国采药品的续签工作也将有序开展。在此前,福建省和海南省就发布了对第二批国采药品的续签工作。
5月31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部分“4+7”试点药品、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续签采购协议的通知》明确了4+7试点、第二批国采中选品种续约详情。对16个”4+7试点”,31个第二批国采药品进行续签。
5月20日,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年续签和网签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的中选药品企业与2021年5月31日完成合同签订。
总得来说,随着第二批续签工作的开展,中标企业的市场将进而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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