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新华”医联体第二批6个品种带量采购开启!今年3月,其第一批试点15个品种,率先在全国开展首个医联体带量采购。
同时两批采购方案皆指出:因采购品种与上级带量采购产生重叠提前终止采购,厂家承诺不追责?这是否为“霸王条款”,业内尚有争议,未来碎片化的集采趋势也着实令人担忧。
9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2021年第二批)》(XHCMYLT-2021-2),6个品种纳入。
虽然写的是集中议价采购,但从公告及方案上不难看出其本质还是带量采购,约定了采购品种及其采购量,并承诺确保使用、完成采购量。
上海“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是以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为核心,联合区域内二级综合性医院、二级专科医院以及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合而成。
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第一个医联体,2021年3月17日,其率先在全国进行首个医联体带量采购,15个品种纳入(详见文末附表)。
我们对比了第一批的方案,本次的规则与以往的基本一致。相关细节可点击右边标题参阅:《医联体带量采购来了!15个品种纳入,是否有“霸王条款”?》
不过,对于此前有着“霸王条款”争议的“各医疗机构因采购周期提前终止无法继续履约时,不追究各医疗机构违约责任"这一条款,此次依旧存在。
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采购周期将提前终止:
1、与上级开展带量采购品种产生重叠的,须按上级部门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中选药品因上级医保政策调整,移出医保目录或限制临床适用范围;
3、中选药品因临床用药管理限制停止使用。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医联体带量采购的开启,意味着地方集采走向更加碎片化的道路。可以预见未来各地各种形式的抱团集采将此起彼伏。
崇明-新华医联体覆盖70万人口,18家医疗机构,属于区县级别的小型采购。翻开中国的行政区划,区县一级的行政区大概有2856个,地级以上城市338个,虽然不至于每个区县都按这样集采一遍,但碎片化的集采趋势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