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海南省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2021年11月)》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海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近期省内各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情况,海南省卫健委编制了《海南省短缺药品清单(2021年11月)》《海南省易短缺(预警)药品清单(2021年11月)》。
其中有2个药被列入短缺药品清单,分别为盐酸普罗帕酮和盐酸博来霉素。17个药被列入重点监测(易短缺)药品清单,分别有青霉素钠、尼可刹米、氯解磷定、乳酸钠林格、盐酸多巴酚丁胺、溴吡斯的明、醋甲唑胺、右旋糖酐40葡萄糖、苯唑西林钠、左旋多巴、地高辛、盐酸精氨酸、氯化钙溴化钠、硫酸鱼精蛋白、注射用尿激酶、盐酸平阳霉素、乙酰胺。
对于列入短缺药和易短缺药品种,海南省卫健委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海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规定(试行)》,积极开展短缺药品临床必需性及替代性评价;结合临床需求,合理设置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急(抢)救药等特殊人群用药库存警戒线,一般不少于本机构3个月用量;同时,拓宽药品采购渠道,增加药品配送合作企业数量。
医疗机构不能有效应对的,及时通过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或其他方式报送短缺药品信息,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处置。因价格、挂网因素影响正常供应的药品,须同时向属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各相关企业可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短缺药品清单药品,以保障供应为原则,不受一般性药品网采规则限制,医疗机构按照公平议价原则采购,并在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备案。
附:短缺药、易短缺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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