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医保局就耗材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湖南率先发布耗材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耗材医保共730条,医疗服务项目共3225项。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



12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的通知。
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两个目录内容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湖南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等。
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报销范围,并根据湖南省医疗服务现状及时调整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此前(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就曾对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呼之欲出,与之相关的耗材“医保通用名”也将作为配套基础技术规范出炉。
未来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将坚持自主申报、动态调整、逐步统一,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医保耗材目录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目录将动态调整,这与药品目录调整的原则类似,再一次印证了药品的今天就是耗材的明天这一观点。
而湖南则响应政策,率先出台了医用耗材医保目录。
湖南的通知指出,该两份目录以《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库为依据,结合当前在用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数据库制定。目录编制遵循公平公正、保障基本、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两份目录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做好与国家标准编码库的对接工作,在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各市州发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用耗材映射库”)。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医用耗材政策调整,不定期更新、下发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分别属于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湖南省医用耗材目录(2021 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医用耗材。《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二、编排与分类
《医用耗材目录( 2021版)》包含医用耗材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目录采用三级分类法,其中:一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学科、品类;二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用途、品目;三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部位、功能、品种。
医用耗材映射库包含9011分类代码、三级分类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通用名代码、医保通用名、材质代码、材质、特征代码、特征参数、对应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代码、是否医保报销、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所列医用耗材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用耗材,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统一全省目录内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超出限额支付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部分自费统计口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设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限定支付范围
医用耗材目录和映射库“备注”栏标为“限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备注”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用耗材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2.《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范围之外的;
3.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用耗材。
湖南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疾病诊治、护理、康复等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与患者据实结算费用的计价单元。《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二、编排与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包含目录分类、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国家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目录分类主要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五级分类法,一级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和其他技术服务,每类下设第二至四级分类,第五级为具体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包含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字典值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项目说明、是否现行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目录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未列入的医疗服务项目基金不予支付。
四、支付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共2630项,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乙类”是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疗效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医疗服务项目,共595项,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区分甲类、乙类,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普通床位费支付标准不超过60元/日。
五、普通病房床位费用
统一全省普通病房床位费限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50元/天、二级医院40元/天、一级及以下医院25元/天。实际床位费不高于限额标准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全自费统计口径。
六、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
2.《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范围之外的;
3.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付范围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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