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江苏省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原省增补的78个药品全部调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3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