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27号)。 涉及9家药企,9个品种。

1、不合格药品和项目:
阿达帕林凝胶(pH值)、川贝止咳糖浆(装量)、冠脉宁胶囊(鉴别)、冠脉宁片(素片)(重量差异)、小儿感冒颗粒(鉴别,2批次)、玄麦甘桔颗粒(含量测定)、智托洁白丸(性状、重量差异)、川牛膝(性状)、茜草(性状、鉴别)。
2、纠偏措施: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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