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发布《关于开展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已经于7月25日正式执行中选结果,本次中选产品供应清单如下:


据反馈,内蒙古也将于8月1日执行本次中选结果。
▌ 关于十三省带量采购联盟
十三省药品联盟是新成立的带量采购省际联盟,今年 4 月 15 日,河南、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等十三省(区、市、兵团)宣布组成省际联盟,拟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四批协议期满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十三省(区、市、兵团)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盟采购日常工作,相关公告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印发。
5 月 18 日,十三省(区、市、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继续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四批协议期满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采购文件》说明,同一产品,如在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形成新的低价,其中选价格生效以后,须在30日内主动申请进行价格联动,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未进行价格联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 月 1 日,十三省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详情>>),当月 9 日,公布了正式中选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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