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消息称,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前期对部分涉及价格投诉的药品组织开展了专家评估工作。
通过专家甄别、评估、议价等程序,以下17个产品被判定为不符合要求,暂停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