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部分药品通过绿色通道挂网的通知(五)》,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开通挂网绿色通道,要求相关企业按《药品信息表》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完成企业信息及药品信息的维护。

报价要求
(1)企业申报价格应为现执行挂网价格最低价(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作为限价挂网;如选择优先在我省申请挂网,提供省内 3 家及以上三甲医院正式出具采购申请及采购意向价格,取意向价格中最低价作为限价挂网。挂网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限价的原则进行议价采购。以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如:元/支(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短缺药品按照企业申报价挂网,挂网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限价的原则进行议价采购。
(3)同一品种(口服剂型)存在同规格多包装的情况时,企业仅需自选一个包装规格维护产品信息,其余包装规格在执行结果公布后企业自行关联,价格按照差比价原则系统比照代表品测算形成。
维护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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