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福建下发通知,开始落实第七批药品国采有关工作。其中,对中选产品与非中选、备选的使用做出如下安排:
对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采购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同通用名集采非中选药品。在确保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对于备供药品以及挂网价不超过中选价格的其它同通用名非竞争组药品,可不受采购比例限制,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药品。
1、原则上中选品种采购比例不低于非中选品种
从整体结构上,福建要求同通用名下的中选品种采购比例不得低于非中选品种,这是一个确保有效实施集采结果的规定。
从之前几批国采的执行情况看,不是每个省都规定中选与非中选的采购比例,非中选品种的采购量是有可能超过中选品种的,这样一来,就造成不采集集采反而有利的结果,可能影响下一波集采(无论国采还是地方集采)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2、中选品种可能不会翻倍完成采购量了
遗憾的是,福建将上述规定仅仅落实在“原则”层面,只要完成约定采购量,备选和非中选品种还是不受采购比例限制。因此,在福建市场上,中选品种完成采购量应该是没太大问题,但要像之前某些品种几倍的采购量可能有点悬了。
3、备选品种时刻准备着进攻
此外,备选品种得以在中选品种完成采购量之后发力(或许还不等其完成量就开始布局发力了),这是对备选的大大利好,备选品种在福建不再是以“替补”的角色出场,而是时刻准备着。
4、非中选品种也解除了“不敢使用”的威胁
而对于其他处于挂网的非集采品种,则也可以松一口气了,虽不敢说要打翻身仗,但毕竟还没大不让使用的境地。
在第七批国采“一供一备”机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不变,但面临备选品种的挑战,而非中选品种,则面临中选品种、备选品种使用的压力,在夹缝中生存。如果政策不明确,医疗机构一般不大敢使用非中选品种。之前某省对医疗机构使用非中选品种秋后算账,给行业留下了阴影。
而福建明确只要中选品种采购量完成、且挂网价格不高于中选价,非中选品种还是可以被正常使用,医疗机构有选择权。
福建落实国采第七批政策说明,各地的落地政策才是决定备选、非中选品种命运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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