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甘肃公共资源中心发布了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第48批),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近期有38家企业的71个药品提交撤废申请,自2022年12月23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
涉及品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银杏达莫注射液、左奥硝唑片、清开灵片、阿奇霉素分散片、六味地黄丸、生脉注射液、眼氨肽注射液、醋酸泼尼松龙片、注射用乙酰谷酰胺、奥扎格雷钠氯化钠注射液、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注射用炎琥宁、苯甲酸阿格列汀片、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乙酰胺注射液、盐酸地芬尼多片、疏风解毒胶囊、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等;
通知原文


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近期有38家企业的71个药品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我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
为维护正常采购秩序,做好保障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批次共有38家企业的71个药品申请撤废,具体如下:


二、其他事宜
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采购,自2022 年12月23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
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年至2年之间撤废的,按照每批次申请撤废品种数量处理;
2年以后撤废的免于处理;
2017-2018年公开招标企业确认接续品种及国家(含省级、联盟)集采采购中选及联动周期内品种申请撤废的,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因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无法供应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原则上可免于处理,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免于处理的,一经核实,对企业从重追加处理,执行前接受申诉质疑。
对此次撤废品种,鼓励其他企业同功能主治药品申请阳光挂网,我省对性价比优于平台已中标挂网的药品实行绿色通道阳光挂网。
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联系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66(13919314011)
省卫生健康委0931-481812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受理邮箱:yycgc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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