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10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的通知》,本次涉及96个产品,公示期截至2月14日。
通知原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32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具体信如下:
主要品种: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氯化钾注射液、氯化钾注射液、替米沙坦片、注射用泮托拉唑钠、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阿托伐他汀钙片、盐酸乐卡地平片、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溶液、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小儿咳喘灵颗粒、冠心宁注射液、门冬胰岛素50注射液、小儿咳喘灵口服液等;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4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阳光挂网采购申诉(202302-3))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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