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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485个药品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1/15 9:58:29

1月1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获悉,该局会同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同步动态调整了“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该目录将485个药品纳入了医疗机构和药店“双通道”保障范围,较2022年版目录增加了139个药品。
 
据了解,2023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中“双通道”管理药品在之前政策中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基础上,新增加了竞价药品、协议期满从谈判药品转为乙类常规药品和尚在协议期内的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进一步拓宽了“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可以更好地维护参保患者用药延续性和待遇稳定性。“双通道”管理药品包含肿瘤用药、新冠、抗感染用药、慢性病用药和罕见病用药,有效解决了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幅提升了谈判药品、竞价药品的可及性、便利性。
 
参保患者通过宁夏“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使用的谈判药品,均享受“双通道”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已将宁夏28家定点医疗机构、12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宁夏“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双通道”药品延续执行之前的保障政策,按照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扣除自付费用后的费用,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起付线为500元/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时,不另设起付线,按照住院医保支付政策予以报销。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为40万元和13万元。今后,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随待遇水平政策调整时同步进行调整。对于已纳入宁夏门诊大病用药范围的谈判药品优先按照“双通道”管理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门诊大病政策。
 
目前,宁夏共有82.06万人次参保患者享受到宁夏谈判药品“双通道”报销政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共发生国家谈判药品费用5.22亿元,为患者报销3.15亿元,参保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得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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