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清理注射剂型多包装挂网药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管理,强化药品追溯码与 “不网采不结算” 监管的协同衔接。
附件:注射剂型多包装挂网药品清单.xlsx 供下载

一、政策背景:国家规范注射剂挂网的延续与落地
《通知》明确,本次清理工作是对医保办函〔2024〕61 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实。国家层面此前已提出规范注射剂挂网的要求,旨在解决部分注射剂多规格、多包装重复挂网问题,提升药品采购透明度,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河北省此次专项清理,是地方层面推动国家政策落地的关键举措,将进一步压缩不合规挂网空间,促进药品市场秩序规范化。
二、核心清理措施:两类药品分阶段处理,明确时间节点
《通知》针对当前注射剂型多包装挂网药品分为两类情况,实施差异化清理策略,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核心要求:
(一)第一类:已存在单包装挂网的多包装注射剂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停止挂网
《通知》指出,已梳理出 “当前仍是注射剂型多包装挂网且有单包装挂网的药品清单”(详见官方附件),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该清单内的多包装注射剂将不再挂网。
核心逻辑:此类药品已有单包装挂网,多包装挂网属于重复配置,清理后可避免市场混淆,便于医保部门统一监管和追溯码应用。
企业注意:需立即核对附件清单,确认自身涉及的多包装产品,提前规划生产、库存及市场供应调整,避免因停止挂网导致市场断供。
(二)第二类:暂无单包装挂网的多包装注射剂 —— 后续清理,企业需先行自查补报
对于清单外 “暂无单包装挂网的注射剂型多包装药品”,《通知》明确 “拟后续进行清理”,并要求所涉企业需及时自查,若存在漏报单包装注射剂型药品挂网的,须立即增补挂网。
关键要求:企业需全面排查自身多包装注射剂产品,确认是否已按规定申报单包装挂网。未申报的需尽快通过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完成增补,避免后续被纳入清理范围。
时间提示:虽未明确补报截止时间,但结合第一类药品 9 月 1 日的清理节点,建议企业在 2025 年 8 月底前完成自查与补报,为后续审核留足时间。
三、企业应对指南:四步走确保合规过渡
为帮助企业平稳应对本次清理工作,结合《通知》要求,建议按以下步骤推进:
1. 立即核对官方附件,锁定需清理产品
企业需第一时间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注射剂型多包装挂网且有单包装挂网的药品清单”(《通知》附件),逐项核对产品名称、规格、包装规格等信息,明确自身需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停止挂网的多包装产品范围。
2. 全面自查多包装产品,增补单包装挂网
针对清单外的多包装注射剂,组织内部合规、采购团队联合排查:
确认是否已申报单包装挂网;
若未申报,需按河北省药品挂网申报要求,准备产品资质、价格证明等材料,通过平台提交增补申请;
重点关注注射剂的 “最小包装单元” 合规性,确保单包装规格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挂网要求。
3. 制定市场过渡方案,避免供应波动
对于 9 月 1 日起停止挂网的多包装产品,企业需:
评估现有库存,合理调整生产计划,逐步减少多包装产品产量;
与医疗机构、经销商沟通,引导市场需求向已挂网的单包装产品转移;
确保单包装产品供应稳定,避免因包装调整导致临床用药短缺。
4. 强化追溯码管理,衔接 “不网采不结算” 监管
《通知》强调 “做好药品追溯码和不网采不结算监管协同衔接”,企业需同步落实:
确保所有挂网注射剂产品已按规定赋码,追溯信息可全程追溯;
配合医保部门做好 “不网采不结算” 落地,即未通过省平台挂网采购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结算,避免因不合规导致医保支付风险。
四、政策意义:从 “规范挂网” 到 “提质监管” 的重要一步
本次清理工作不仅是对注射剂挂网形式的规范,更折射出医保监管的三大趋势:
精细化管理:通过清理重复包装挂网,减少市场冗余,提升采购效率;
全链条追溯:推动药品追溯码与挂网、采购、结算环节深度绑定,实现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要求企业主动自查补报,倒逼企业提升合规意识,落实药品质量与供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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