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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8月16日 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接续采购启动!采购文件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5/8/19 9:15:00

2025 年 8 月 15 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正式发布《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502),标志着广东联盟在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领域的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进入新阶段。本次接续采购严格遵循《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5  号)要求,旨在通过 “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机制,持续降低常见病慢性病用药负担,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作为全国药品集采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联盟此前已成功开展多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如  GDYJYPDL202202 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采、GDYJYPDL202401  金莲花胶囊等中成药集采),本次接续采购既是对前期政策的延续,也是对采购规则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扩大集采覆盖面、提升采购效率。

附件: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5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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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范围:覆盖多类机构,约定采购量动态调整

(一)品种范围:聚焦常见病慢性病,延续历史采购目录

根据政策延续性原则,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主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治疗药物,具体品种需以官方发布的  “中选 / 中选限量结果清单” 为准。参考 2024 年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第二采购年续签清单(粤医保函〔2024〕49 号附件  2),预计涵盖包括对乙酰氨基酚、阿莫西林等在内的多个临床常用品种,且可能新增部分近年获批的创新剂型。

(二)机构范围: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社会办机构自愿参与

    强制参与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需按要求报量采购;
    自愿参与
    :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主选择报量,其约定采购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粤医保函〔2025〕78 号)。


(三)约定采购量:按实际执行天数折算,动态调整保障供应

首年约定采购量以公立医疗机构在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广东招采子系统” 填报的协议采购量为基础,结合首年采购周期实际执行天数折算(如金莲花胶囊集采首年周期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 12 月 31 日,共 246 天,约定采购量按此天数折算)。若医疗机构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惠州市医保局〔2025〕通知)。

二、核心政策要点:采购周期、执行要求与配套保障

(一)采购周期:原则不超过 2 年,首年执行至 2025 年底

参考同类接续采购项目(如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集采周期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首年采购周期预计从 2025 年第四季度启动,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采购周期内协议每年一签,续签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粤医保发〔2022〕33 号)。

(二)执行要求:中选产品使用占比不低于 70%,优先采购机制强化

    使用比例
    :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中选产品(不含中选限量产品)总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 70%;非中选产品与中选限量产品增量部分合计使用量不超过 30%(粤医保函〔2025〕78 号)。
    价格锁定
    :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与本次集采品种重复,按国家中选结果执行,企业需重新签订购销合同(深圳市医保局〔2025〕通知)。


(三)价格管理:差比价规则严格,红黄标警示高价格风险


非中选产品需按 “就低差比” 原则挂网:

    同企业同品种不同规格药品,按差比价换算后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
    口服固体制剂、注射剂等非中选产品,若价格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 1.8 倍(按最小计量单位)或 3 倍(按日均费用),将被标识为  “黄标” 警示价格风险;高于 3 倍(最小计量单位)或 5 倍(日均费用)则标识为 “红标”,限制采购(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解读)。


(四)供应与医保保障: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医保预付加速回款

    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需在执行日前完成备货,确保临床供应;多次投诉无法供应的企业将被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 “黑名单”(粤医保函〔2025〕78 号)。
    医保预付
    :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50% 预付给医疗机构(深圳、惠州等地执行 50% 预付比例),医疗机构需在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结清药款,逾期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政策特点:分类采购、联盟扩围与数字化管理升级

(一)“分类采购” 精细化:按药品特性分组竞争

参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接续采购经验(2025 年 5 月),本次接续采购可能取消 A/B 采购单区分,按药品类别分为独家产品组(报名企业 1 家)和非独家产品组(报名企业≥2 家),并按日均费用(P1 值)进一步分为≤30 元、30-150 元、>150 元三组,鼓励企业按组别充分竞争,降幅越大获得采购量越多(健康界〔2025〕报道)。

(二)联盟范围扩大:从 “11 省” 到 “22 省” 的跨区域协同

广东联盟已从  2022 年的 11 省扩展至 2025 年的 22  省(含中东部沿海及甘肃、湖北等地),本次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可能进一步吸纳更多省份参与,形成全国体量最大的省际联盟集采之一,通过规模效应压低药价(GDYJYPDL202502  文件精神)。

(三)数字化全流程管理:依托 “招采子系统” 实现闭环监管

所有采购流程(报量、议价、签约、配送、回款)均通过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广东招采子系统” 完成,平台每月监测医疗机构采购量、企业配送率、回款进度等数据,避免实际用量与协议量大幅波动(粤医保发〔2022〕33 号)。

四、实施影响:多方主体迎来机遇与挑战

(一)患者:用药负担持续减轻,可及性显著提升

接续采购通过  “以量换价” 进一步降低药价,参考金莲花胶囊集采平均降幅约 54%(粤医保函〔2025〕78 号),预计本次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价格将再降  15%-30%,叠加医保报销,患者自付费用将进一步减少。同时,中选产品优先进院政策确保患者能及时获得低价药品。

(二)医疗机构:采购流程简化,资金压力缓解

    采购效率提升
    :统一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交易,无需重复议价;
    资金周转加速
    :医保预付政策减少医疗机构垫付压力,药款结清时间明确(次月底前),降低财务风险。


(三)医药企业:竞争格局重塑,成本控制成关键

    市场份额争夺
    :非独家品种需通过降价获取更高采购量,中小药企面临淘汰压力;
    供应链优化
    :企业需平衡产能与配送效率,尤其在联盟扩围背景下,全国性配送能力成为竞争优势。


五、结语:常态化集采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GDYJYPDL202502)是落实国家集采  “常态化、制度化” 要求的关键举措,通过 “量价挂钩、分类采购、联盟协同” 机制,既保障了患者用药可及性,也推动医药企业从  “价格竞争” 转向 “质量与创新竞争”。未来,随着采购范围持续扩大、规则不断优化,医药行业将加速向 “提质降本” 方向转型,最终实现  “患者减负、医保增效、企业升级” 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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