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此次医保新政的出台,既是对国家关于提升医疗保障可及性政策要求的积极响应,也吸收了前期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其核心目标清晰而温暖:通过推动集采药品降价与提升可及性的双重举措,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买药贵、买药远”的现实痛点,让惠民政策真正触达千家万户。
我们不妨从日常生活场景理解这一政策的必要性。以往,那些通过国家集中采购实现大幅降价的药品(即“集采药品”),虽然价格优势明显,但供应网点往往集中在大型公立医院。这就导致了一种矛盾:一方面是实实在在的降价红利,另一方面却是基层居民、民营医院患者“看得见、买不着”的尴尬——有的老人为买一盒降压集采药要跨区跑三甲医院,有的社区药店货架上始终缺少年销量大的集采慢性病药。
而“三进”(全面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的推进,正是要打破这种供需错位。它不仅让集采药品的价格优势持续落地,更通过织密供应网络,让老百姓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门口的连锁药店,甚至常去的民营医院都能买到同款低价药。这种“降价+便民”的组合拳,最终将实现从“政策红利”到“民生获得感”的无缝衔接。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强制参与,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筹
湖南医保新政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推进中,明确了全部强制参与的硬性要求,这一规定为集采药品下沉基层筑牢了制度基础。具体操作上,政策创新性地采用“整体报量”模式,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报送采购需求量,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型医疗机构单独报量能力不足的问题。
这种“乡镇统筹、村级联动”的机制,不仅简化了采购流程,更确保了村卫生室等最基层医疗点能稳定纳入集采网络。通过乡镇卫生院的统一协调,原本可能因规模小、采购量分散而被边缘化的村卫生室,如今能与乡镇医院共享集采政策红利,真正实现了从乡镇到村落的基层医疗网络全覆盖。
无论是乡镇卫生院还是村卫生室,通过这种统筹机制形成了采购合力,既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议价能力,也让老百姓在村口就能买到价格更低的集采药品。
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等定点年底前必须参加,鼓励连锁药店总部统一报量
湖南医保新政为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药品覆盖划定明确时间表与责任范围。根据政策要求,门诊统筹、慢特病、双通道这三类定点零售药店需在年底前完成参加手续,这意味着患者常用的慢性病用药、特殊病种药品及纳入双通道管理的高价药,将能在更多零售药店实现“家门口购药”。
对于药店从业者而言,新政特别推出操作简化措施:鼓励连锁药店通过总部统一报量,无需各门店单独提交,大幅减少重复流程。这一安排不仅降低了连锁药店的运营成本,还能加快信息同步效率,确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顺畅。
患者将直接受益于零售药店的全面覆盖——未来在社区周边药店即可凭处方购买集采药品,无需频繁往返医院药房,购药便利性显著提升。而统一报量机制的推行,也将帮助药店更快响应患者需求,避免出现药品断供或价格不透明等问题。
民营医疗机构:鼓励参与,允许保留多样化药品供应
担心在民营医院看病时药品选择会变少?湖南医保新政的最新举措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此次政策明确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集采药品采购,这意味着患者在民营医院也能享受到集采带来的价格实惠,用上质优价廉的常用药。
更重要的是,新政并非“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多样化需求——允许民营医疗机构保留多样化药品供应。这就好比为民营医院开了一扇“灵活窗”,既让集采红利惠及更多患者,又保障了大家在用药选择上的自主性,尤其是对于有特殊治疗需求或偏好特定品牌药品的患者来说,这份“选择权”显得尤为重要。
报量要求:临床需求为导向,鼓励药店与医联体参与
药品集采的“报量”环节是保障政策落地效果的关键一步。湖南医保新政在这一环节明确了两大核心方向:确保报量真实性与扩展参与主体范围,通过精细化管理让集采红利更精准地触达患者。
以临床需求为标尺,杜绝“盲目跟风”
报量不是简单的数字统计,而是要基于患者真实的用药需求。新政强调“临床需求导向”,意味着医院报量时需结合本地区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数据,以及患者长期用药习惯,避免为追求“达标率”而虚报、瞒报。这种“按需报量”的机制能从源头减少药品积压或短缺,让集采药品真正匹配临床实际需求,确保患者在需要时能及时买到药。
药店参与报量:让采购更“懂”老百姓
此次新政特别鼓励零售药店加入报量体系。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终端,药店掌握着大量市民日常购药数据,其参与能让采购计划更贴近真实消费需求。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常买的基础药,通过药店报量可更精准统计需求量,避免出现“医院报量充足但药店断供”的情况,让集采药品从“医院药房”延伸到“社区药店”,提升群众购药便利性。
医联体整体报量:为基层用药“提速”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难题,新政支持医联体以整体名义报量。以往基层医院单独报量时,常因采购量小、流程繁琐导致药品配送不及时。医联体整体报量后,可将辖区内各级医院的需求整合,形成规模采购优势,不仅能简化层层审批流程,还能确保偏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能稳定拿到集采药品,让农村和社区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
通过这一系列优化,湖南医保新政正在构建更具弹性和温度的集采报量体系——既守住“真实需求”的底线,又通过多元主体参与让政策红利覆盖更广泛人群,最终实现“药品降价不降质、供应不断档”的民生承诺。
采购执行:账号申领与合同签订,未报量机构也可采购
湖南医保新政在采购执行环节充分考虑了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为各类参与主体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路径。对于已完成报量的医疗机构,需通过省级采购平台申领专属账号,并与相关方签订采购合同,严格按照约定完成集采药品的采购量,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而对于未参与报量的机构,新政也打开了参与通道——这类机构同样可以申请采购账号,通过省级平台采购集采药品,无需受限于前期报量环节。
公立与民营:严格控价,禁止高价销售
很多湖南参保人可能会关心:这次集采药品覆盖到基层和民营机构后,药价会不会“因人而异”?新政用明确的价格红线给出了答案——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机构,都必须守住“平价底线”。
对于公立医院,政策要求实行“零差率”销售。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按药品的中标价格直接卖给患者,中间不允许加价。比如某种降压药的中选价是 10 元/盒,公立医院就只能按 10 元销售,不会因为房租、人工等成本额外涨价,从源头上杜绝了公立机构的加价空间。
而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的价格也被“锁定”。新政规定,这些机构销售集采药品时,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明确禁止高价销售。这就意味着,即便在民营机构购买集采药,患者也能享受到和公立医院同等的低价,不用再担心“民营机构药价更高”的问题。
零售药店:15%加成上限,鼓励更低价格
湖南医保新政在零售药店端推出明确的定价规范,让集采药品的“实惠”进一步延伸到百姓家门口的药房。根据政策要求,零售药店销售集采药品时,加成上限被严格控制在15%,这一数字为药品定价划出清晰边界,既保障了药店的合理经营空间,又从制度上防止价格虚高。
更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并非简单“设限”,而是通过灵活机制鼓励药店主动让利。新政明确提出“鼓励以更低价格销售”,并同步实行量价比较指数挂钩加成机制——这意味着药店卖得越多、价格越亲民,可能获得的加成空间反而更合理。这种“销量与价格双优”的激励设计,将推动药店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降价”,最终让患者在选购集采药品时有更多平价选择。
品种范围:从试点药品到常见病、慢性病用药
湖南医保新政在药品覆盖范围上呈现出动态扩展的鲜明特点,目前已实现试点药品的基础覆盖,为政策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一范围将进一步延伸至更贴近民众日常健康需求的领域。
未来,政策将重点纳入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尤其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高发慢性病的治疗药物。这些疾病患者往往需要长期用药,药品的可及性和价格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质量。新政的这一扩展方向,正是精准回应了这类患者群体的迫切需求。
这种“从点到面”的覆盖升级路径清晰可见:以试点经验为基础,逐步将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让越来越多的患者享受到集采政策带来 的红利
配送保障:农村与偏远地区如何“不缺药”?
“以前买降压药要坐半小时班车去镇上,现在村卫生室就能拿到,太方便了!”这是湖南不少农村患者近期的真实感受。针对基层群众“买药远、配送难”的痛点,湖南医保新政在药品配送环节打出“组合拳”,通过省级层面的系统性协调,让集采药品稳稳扎根偏远地区。
省级部门主动牵线搭桥,统筹优质配送企业资源,打破以往“企业只愿送城区、偏远地区没人管”的困境。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让配送企业将服务网络从县城延伸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甚至偏远山村的零售药店;另一方面,运用数字化手段优化配送路线,对交通不便的地区采取“固定频次+应急补送”的模式,确保像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不断供”。
机构监管:协议评估与约谈整改
为确保湖南医保新政落地见效,让集采药品真正惠及基层群众,监管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协议管理与动态评估织密监管网络。所有参与集采药品供应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都需纳入统一的协议管理体系,重点从两大维度接受评估:一是药品配备数量是否达标,确保群众在就近机构能买到所需集采药;二是价格执行情况是否合规,杜绝随意加价、变相涨价等行为。
人员约束:引导高价药将被记分
为了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药品集采带来的实惠,湖南医保新政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上划出了明确红线。此次政策特别针对“开高价药”现象推出记分管理制度,直指医疗服务终端的用药选择问题。
当医务人员引导患者使用高价非集采药品时,其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累计记分。更为关键的是,这一记分结果直接与个人医保支付资格挂钩——这意味着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经济负担,更与自身的执业权益紧密相连。这种约束机制从源头切断了“高价药偏好”的利益链条,倒逼医疗服务回归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本质。
品种扩容+配送保障,基层用药“不缺货”
除了买得到、买得便宜,患者的用药选择也在扩容。新政不仅增加了集采药品的覆盖品种,还建立了“点对点”配送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库存稳定。“以前社区医院的降脂药只有2种,现在增加到5种,医生能根据我的病情调整更合适的药了。”正在社区复诊的李女士说。这种“品种+配送”的双重保障,让基层用药不再“捉襟见肘”,患者无需再为找不到特定药品而辗转多家医院。
从社区诊室到街头药店,这场医保新政正用实实在在的变化告诉老百姓——买药这件事,正在变得更省心也更省钱。
当前,湖南医保新政对不同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集采药品配备提出了明确的基础要求——零售药店需配备不少于 50种 集采药品,民营三级医院则需达到 80种。这些具体数字并非终点,而是政策惠及民生的起点。随着改革的深入,未来将有更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逐步纳入集采范围,让政策红利覆盖更广泛的健康需求。
随着集采药品“进基层、进民营医院、进药店”的步伐加快,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药品价格更合理、获取更便捷的医保环境正在形成。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到日常感冒发烧的常用药品,越来越多的集采药将走进社区药房、民营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让每一位湖南居民都能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与温暖。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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