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简称"三进")工作,旨在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降低药品价格负担。
附件:附件1参加江西省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参加江西省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doc

一、扩大覆盖范围,明确阶段目标
全覆盖要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均需按政策参加集采
目标进度:2025年底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三进"单位覆盖率达70%以上,2026年底达80%以上
重点对象:各统筹区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原则上均应参加
二、优化药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
动态更新品种:建立《"三进"药品品种》和《"三进"推荐配备药品品种》,重点纳入心脑血管、消化、呼吸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
企业自愿申请:中选企业可申请将药品纳入供应目录,承诺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保障供应
基层用药衔接: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和集采药品为重点,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做好县乡村三级用药衔接
三、规范采购配备,保障供应质量
配备数量要求:
民营综合型三级医疗机构:不少于80种
其他民营医疗机构:不少于50种
零售药店:不少于50种
推荐品种占比:不低于60%
统一采购平台
:所有"三进"单位需通过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
供应保障责任
:中选企业为第一责任人,无正当理由断供将被取消资格
四、惠民价格政策,减轻购药负担
价格限制:
公立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
民营医疗机构:不得高于中选价
零售药店:可顺加不超15%销售,鼓励按中选价销售
线上线下同价
:线上销售需标识"集采药品",价格与线下一致
动态调整机制
:实际采购价显著低于中选价的,将适时调整销售价格
五、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体验
"五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专区设置、价格公示、销售承诺、投诉电话
医保直接结算: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探索扩大至民营机构和药店
线上查询平台:"江西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将标识"三进"药品和药店,方便群众比价购药
六、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
全链条监管:中选药品纳入重点监管,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
禁止违规收费:不得收取上架费、返点、回扣等费用
激励约束机制:将"三进"执行情况纳入定点机构绩效管理,与医保信用评级、资金预付等挂钩
此次"三进"工作是江西省"三医"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扩大覆盖、优化供应、规范价格、强化监管,将有效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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